古人云:开卷有益。读书可以提高修养、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愉悦思维、陶冶情操。最近在法院开展的读书活动中,有幸读到了一本由日本人“大前研一”撰写的《思考的技术》这本书,感觉挺有意思,结合自己的感受谈一点体会。
首先声明一下,选择日本人写的书不是不爱国,有句俗话说的好“听别人的故事,想自己的问题;看别人的长处,找自己的不足”。这跟亲日与爱国没有任何关系,况且学习不分国界。
大前研一是个很传奇的人物。他高中是个文理科成绩名列前茅的文曲星,大学联考时,他报考了东京大学法学部,初试成绩卓越,结果复试时却因为睡过了头落榜了。于是就读了日本早稻田大学理工学部,学习化学。期间偶然读到一篇美国人写的研究论文,论文中强调“三十年后地球就会面临石油资源枯竭的问题,于是大前研一认为石油化工行业未来前景暗淡,他做出了让自己人生第一次归零的决定,转而考入东京工业大学改修“核能专业”,随后又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他进入日本日立工厂核能开发部工作,当时他的理想是“制造由日本人设计的原子炉”,但是日立公司最终决定放弃自主研发,改为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引进该项技术。当意识到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时,他辞职了。人生第二次归零,这一年,他才29岁。
但是大前研一并没有后悔,他认为即使判断、选择错了,只要立刻归零修正过来就行了,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全球最著名的美国麦肯锡公司,该公司主要致力于面向企业总裁、高级主管以及政府官员就重大管理问题提供咨询。被业内人士形象的喻为一个“精英荟萃”的“企业医生”。
在麦肯锡公司工作的两年中,大前研一之前学到的设计核反应堆的技术完全排不上用场,但他的逻辑思维方法和科学分析能力却配合的天衣无缝。他陆陆续续分析了将近2000个商业案例,并习惯于将碰到的各种情况都随手记录下来,并将记录的材料编辑整理出了《企业参谋》这本书,成为全世界企业家竞相阅读的管理类畅销书。
虽然“大前研一”把自己原先所学的核能专业荒废了,但是在麦肯锡公司强化的逻辑思维能力却铸就了他的成功,最终成为享誉全球的“日本战略之父”。
《思考的技术》这本书初看好像是经验之谈,但仔细反复揣摩,却发现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思维方式的锻炼。教会我们如何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如何运用逻辑思维分析问题,以及如何进行思维训练,正如书中所倡导的:
1、看待事物要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不能只看表面,需要实地考察,外加科学分析,找出事物的本质。
2、要敢于对于别人想当然的事情提出为什么,要在没有疑问的地方找出疑问,进而去分析论证。
3、学会运用“金字塔结构法”进行思考,注重多角度思维,从不同方面分析判断问题。
下面我就自己最受启发的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第一、思考是知识和经验的储备
现在许多人经常懒于思考,一想到思考太麻烦,就想也不想,顺手从网上来一个百度搜索,主动让自己的大脑处于一种休眠状态。在面对问题时,并没有认真地思考,而将一些简单的想法瞬间成为“解决之策”。但是解决问题归根结底就是逻辑思考能力的运用。而通常所说的“先见之明”、“直觉”都是通过大量逻辑思考过程中产生的。由于许多时候没有养成逻辑思考的习惯,所以就缺少了能够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就养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惯性思维。如同我们平时办案子,不能仅仅限于法律条文,更多的要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知识水平。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行为、社会关系都随之变化,但法律又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就要靠平时综合业务知识的积累和敏锐的思考能力。例如曾经热议的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到底算不算财产,针对虚拟财产的犯罪到底算不算犯罪?的问题,这就要考验我们法官的知识储备和思考能力,我们不能像普通人一样思维,想当然的认为网络是虚拟空间,法律对虚拟财产不予保护。而是应当依靠职业思维进行分析判断,首先认定虚拟财产是否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如果具有财产的可支配特性,那么对于采用非法方法、手段占有他人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涉及盗窃、诈骗甚至抢劫等侵犯财产类犯罪),当然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第二、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更能揭示事物的本质
“大前研一”在麦肯锡公司取得的成绩正得益于他养成的科学思维方法,他不会轻易赞同别人的观点,总喜欢去探求为什么?他认为如果有人说天是蓝的,就认为天是蓝的,这是人文学的方法。若要探求思考为什么天是蓝色,这才是科学的方法。思考问题不能局限于套用公式,不能机械和僵化,例如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利用万有引力定律可以计算出下落的速度及掉落的方位,那么如果是一片树叶掉下来,会落在哪里呢?就会因为树叶下落的速度、风力大小甚至树叶的形状等诸多因素产生不确定的结果。
大前研一正是运用这种逻辑思维方法,在研究商业案例时,不论面对多么庞杂的资料、多么复杂的议题,都可以将其分类整理,然后从资料中找出证据层层推理,最终得出唯一的结论。
我们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也会产生自动售货机式的办案思路,公诉机关咋起诉就咋认定,基本是无缝对接,拿着答案找依据,而忽视了对犯罪事实的科学判断和证据材料的逻辑分析。正如有许多案件会涉及到伦理、道德、政策、民族、文化等各个层面,单靠法律已很难搞清楚。曾经看到过一个案例,一个男的决定同一天同时与两名女子举行婚礼,有人告到法院说这是重婚罪,法官却认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重婚罪是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跟另外一方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那么这两个未婚女性,同时结婚时谁都没有配偶,所以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设置重婚罪的目的就是要维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如果说这两个未婚女性同一天结婚不构成重婚罪,那这男的理论上就可以同时跟一百个女性结婚。所以,对于法律条文的机械理解往往会使案件的处理陷入两难的境地。我们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思维,运用常识、经验、技巧分析判断事实,最终得出概念准确、推理严谨、判断正确、结论唯一的判决。
三、思维能力如同演奏乐器,只要训练就可以获得提升
“大前研一”面对大多数问题时,只需要3分钟时间就可以把解决问题的步骤、过程全部组合起来。这和他平时的思维训练是分不开的,例如他每天上班的路上看到地铁车厢内的广告,就会思考“如果这家公司让他协助提高业绩,他该怎么做”思索该收集什么资料、该怎么分析等等。他认为思维能力就跟演奏乐器一样,只要经过训练任何人都可以具备,只要勤于思考,答案无处不在。如果能够每天坚持训练思维,很快就会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而然的产生许多经验和构想。我们办案子也是运用逻辑思维进行脑力劳动的过程,体现着一个法官知识储备、调动经验和运用技巧的能力。如果我们思维一旦模式化后很容易导致僵化固执。因此我们平时也应当跟训练演奏乐器一样训练思维,多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渠道拓宽知识面,捕捉社会热点、焦点,勤于分析判断,活跃思维能力,通过思考不断获得知识储备和经验,那么我们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时也能够像大前研一一样做到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判断准确。
大前研一最后在书中提到当今社会充满了危机和变数,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会和新事物打交道,而且摆脱不了因新事物带来的戏剧性变化。如何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的呢?那么就得发挥我们思考的力量,思路决定出路,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我们缺乏的不是技术而是揭发事物本质的动力和好奇心,放弃对过去传统思维的迷恋,提倡学习有创意的思考方法。我们法官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没有完全相同的情节和结果。就像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一样,只要因素、条件发生变化,结果也就会随之改变。所以,法官不仅需要拓宽知识面,更需要具备科学的逻辑思维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借助思考的力量来揭示事物的本质。
以上就是我粗浅的一点点体会与大家交流,希望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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