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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兰铁中院行装处 作者: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4/8/20 14:55: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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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的保险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兰州、定西、白银三市县处级行政机关(不包括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职责是:1.审理和执行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案件。 2.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3.依法审理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提出的公诉案件。4.配合上级法院的工作。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研讨、论证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7.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8.管理本院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备。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0.执行上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11.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12.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兰州铁路运输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53.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33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成立涉铁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物业服务、信息网络服务等开支增加;我院案件量较上年明显增加,与之相应的办案经费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7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1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32万元,占74.73%;项目支出510.05万元,占25.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53.0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47.33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成立涉铁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物业服务、信息网络服务等开支增加,另一方面我院案件量较上年明显增加,与之相应的办案经费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0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是成立涉铁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物业服务、信息网络服务等开支增加;我院案件量较上年明显增加,与之相应的办案经费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19.11万元,占85.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3万元,占5.11%;卫生健康支出71.99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124.13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案业务费用支出上升,年度执行中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99万元,支出决算为7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9万元,减少1.94%,主要原因是上年人员退休导致人数减少,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8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98万元,增长138.24%,主要原因是设立新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购置、物业服务、信息网络服务等开支增加;案件量上升,办案经费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49.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案业务量上升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万元,增长50.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公车使用频次减少,2023年度公车正常使用,且案件量上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增长50.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公车使用频次减少,2023年度公车正常使用,且案件量上升,故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69.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事项减少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是其他单位来我单位调研交流。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98万元,增长138.2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生新任公务员培训、司法警察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51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办案业务费”“物业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结果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物业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为本单位日常办案提供了经费保障,确保2023年度圆满完成了各类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同时提高了办案质量及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办案办公设备采购数量”年度指标值为“=1套”,实际完成值为99套,远超于年度指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规划年度设备采购量并修改设备采购量指标。

2.“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化单位工作环境,提升后勤保障能力,确保机关审判场地的安全以及法庭工作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05万元,执行数为35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审判执行业务实际,及时跟进保障,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案件审理及法院各项事业运转提供有力保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秩序,提升司法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2、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决算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2023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