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按照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2026年“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安排,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于2026年3月2日至3月31日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由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院长接待来访群众,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接访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各基层法院具体接访时间见各院公告。
二、接访地点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兰州、武威铁路运输法院信访接待室。
三、受理范围
1.不服中、基层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的;
2.对中、基层法院执行案件反映情况的;
3.反映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
4.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
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
6.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请信访群众严格按照案件审级逐级信访,不要越级信访,兰铁中院将对“院长接访月”期间兰铁两级法院信访案件办理进行督查并接受投诉,请信访群众放心在当地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四、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法院安检要求,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信访接待场所,不得损毁公私财物;
2.来访人员应本着文明、理性的原则,服从信访工作人员的引导安排,按先后顺序信访,自觉维护信访场所秩序和环境整洁;
3.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越级上访,不准在信访接待场所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未经许可,来访人员在信访接待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在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时,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交相关的信访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和按有
关规定办理;
6.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代表进行陈述,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五、来访预约
1.预约电话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0931-5199034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0931-5199475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0935-5922747
2.现场预约
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接受现场预约。
六、投诉建议
如对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院长接访月”活动开展有投诉或建议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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