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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兰铁中院行装处 作者: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2/2/24 18:01: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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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辖区内的刑事自诉案件。

2.依法审理辖区内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商事一审案件。

3.受理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凉州区管辖内的交通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三类民商事案件。

4.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本院执行案件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6.调查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中院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建工作。

9.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本院的专项物资装备和有关经费,负责本院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5个,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部门按内设机构改革有关规定设置。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176.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02万元,增长1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和办案经费有所提高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176.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02万元,增长1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和办案经费有所提高。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022.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2.8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5.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6.1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913.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0.02万元,增长1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1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管辖范围大、案件数量上升。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和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物业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9万元,下降3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经费进一步压缩。

4.培训费5.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36万元,下降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压缩培训经费,扩大网络培训。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40.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36万元,增长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维护费用合理正常增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91.9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07平方米,价值110.7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33.46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2年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5.45万元,主要为机关维护设备、信息化法庭设备、会议设备、电脑等,解决机关运行和办公、办案需要。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计划选取“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153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合理支配,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法律的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办案业务费”项目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本院重点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26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263.0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