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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兰铁中院行装处 作者: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2/2/24 18:13: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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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兰铁中院)是国家专门审判机关,下辖兰州、武威、银川、西宁四个基层法院。2012年4月兰铁两级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其中,兰铁中院和兰州、武威两个基层法院移交甘肃省高院直属管理;银川、西宁两个基层法院分别移交宁夏高院和青海高院管理,但涉铁刑事、民事上诉案件仍由兰铁中院审理,并监督指导该类案件。主要职责是:

1、审理和执行法律规定由兰铁中院管辖的案件。

2、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4、依法审理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研讨、论证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对兰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

9、依法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审理。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法院的监察工作。

12、管理本院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备。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4、领导下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5、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法院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

16、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法院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17、为本院和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的保险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兰州、定西、白银三市县处级行政机关(不包括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职责是:

1、审理和执行法律规定由我院院管辖的案件。

2、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3、依法审理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提出的公诉案件。

4、配合上级法院的工作。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研讨、论证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7、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8、管理本院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备。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执行上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1、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

12、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三)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辖区内的刑事自诉案件。

2.依法审理辖区内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商事一审案件。

3.受理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凉州区管辖内的交通运输合同、保险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三类民商事案件。

4.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对本院执行案件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6.调查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中院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建工作。

9.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本院的专项物资装备和有关经费,负责本院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10.承办其他应由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处级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庭、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信息技术处。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武威铁路运输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部门按内设机构改革有关规定设置。

(二)三级直属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兰铁两级法院预算收入4900.2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515.55万元,增长11.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4900.2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515.55万元,增长11.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有所提高。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4259.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6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2.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0.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0.2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874.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05.55万元,增长11.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0万元,增长12.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管辖范围扩大、案件数量上升。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9个,分别是: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物业服务费、办案业务费和全省法院业务费;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的物业服务费、办案业务费和全省法院业务费;武威铁路运输法院的物业服务费、办案业务费和全省法院业务费。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1.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预计参与出国(境)团组数1次1人。

2.公务接待费7.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兰铁中院及两个基层法院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9万元,下降6.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除部分执法车辆达到报废标准需重新购置外,运行维护经费进一步压缩。

4.培训费25.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33万元,下降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压缩培训经费,扩大网络培训。

5.会议费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减少会议组织,压缩会议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1063.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4.57万元,增长8.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兰铁中院和兰州院启用新办公场所,机关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164.3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024.27平方米,价值6393.8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8辆,价值989.6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48.80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无重点项目。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办案业务费”项目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重点对办案业务费、物业服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457万元。

2022年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重点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30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306.0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22年武威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重点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26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263.00万元。2022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汇总).xls

附件2: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