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兰铁中院)是国家专门审判机关,下辖兰州、武威、银川、西宁四个基层法院。2012年4月兰铁两级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其中,兰铁中院和兰州、武威两个基层法院移交甘肃省高院直属管理;银川、西宁两个基层法院分别移交宁夏高院和青海高院管理,但涉铁刑事、民事上诉案件仍由兰铁中院审理,并监督指导该类案件。主要职责是:
1、审理和执行法律规定由兰铁中院管辖的案件。
2、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4、依法审理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研讨、论证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对兰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
9、依法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审理。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法院的监察工作。
12、管理本院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备。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4、领导下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5、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法院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
16、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法院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17、为本院和下级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处级机构14个: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信息技术处。
兰州铁路运输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内设机构5个: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部门按内设机构改革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702.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557.59万元,下降61.98%,主要原因是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本级在建工程支出减少。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43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2.0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62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1.21万元,占75.79%;项目支出1361.31万元,占24.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0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25.53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业务量逐年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93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审判执行业务逐年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9.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审判执行业务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9.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06万元,增长23.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34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7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取暖费、邮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培训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7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1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未开展。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5.8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8万元,下降35.43%,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9.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9万元,下降35.86%,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压减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8.78万元,支出决算为39.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33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6.18%,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共计1120万元,其中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涉及资金457万元,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涉及资金400万元,甘肃省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涉及资金2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甘肃省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4
甘肃省武威铁路运输法院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6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3
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5
甘肃省武威铁路运输法院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7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2.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5: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6.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7.2022年度武威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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