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的保险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兰州、定西、白银三市县处级行政机关(不包括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职责是:
1、审理和执行法律规定由我院院管辖的案件。
2、审理和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3、依法审理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提出的公诉案件。
4、配合上级法院的工作。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研讨、论证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7、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8、管理本院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备。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执行上级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1、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
12、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兰州铁路运输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1:2021年度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05.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7.78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资、临聘人员增加导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5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4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2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41万元,占78.08%;项目支出399.95万元,占21.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05.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77.78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资、临聘人员增加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68万元,增长3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资、临聘人员增加导致。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福利增加导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8万元,支出决算为5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81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7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政策,合理减少实际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政策,合理减少实际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实际产生的培训费用有上级部门统一支付。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干警办案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4万元,下降60.5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实际外出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7万元,下降60.9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实际外出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实际外出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附件2: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附件3: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费、物业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06万元;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2年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1.21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21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06万元,执行数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年既定绩效目标;二是资金使用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甘肃省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决算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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