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是国家设在兰州铁路局的专门审判机关,下设四个基层法院,分别为西宁铁路运输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兰州铁路运输法院。2012年7月,兰铁两级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其中,兰铁中院和兰州、武威两个基层法院正式移交甘肃省高院直属管理;银川、西宁两个基层法院分别移交宁夏高院和青海高院管理,但业务指导监督和二审案件仍归兰铁中院管理。
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参与研讨、论证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兰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3、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4、负责本院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15、为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处级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庭、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信息技术处。
(二)三级直属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151.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88.97万元,增长9.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管辖范围扩大,案件数量增加,承担省法院指定办理的大要案数量增加,导致办案业务成本上升。人员结构和数量变动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151.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151.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8.97万元,增长9.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管辖范围扩大,案件数量增加,承担省法院指定办理的大要案数量增加,导致办案业务成本上升。人员结构和数量变动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866.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9.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0.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1.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694.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3.97万元,增长9.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和数量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保、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57.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万元,增长10.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管辖范围扩大,案件数量增加,承担省法院指定办理的大要案数量增加,导致办案业务成本上升。新审判办公综合楼启用后,物业服务、运行成本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77万元,下降11.37%,下降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减少培训人数。预计出国(境)团组数各1次,人次数1人。
2.公务接待费3.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维护费。
4.培训费17.1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7万元,下降10.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利用网络培训,压缩培训经费。
5.会议费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7.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利用网络会议,压缩会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452.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97万元。增长8.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管辖范围扩大,案件数量增加,跨区划办理案件成本高。承担省法院指定办理的大要案数量增加,导致办案业务支出增加。人员结构和数量变动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征收收入纳入省法院统一核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999.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217.27平方米,暂估价值6283.0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价值476.0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89.18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无重点项目。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办案业务费”项目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物业费,涉及财政支出457.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5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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