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室主任王晓慧
1、负责监督检查两级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委、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勤政廉政情况。
3、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法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受理两级法院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或经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授权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制定中院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
6、负责协调、配合其他单位处理与本院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有关的事宜。
7、负责上报有关本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并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8、完成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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