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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简介

来源: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作者:朱小雪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4/11/24 4:38: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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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公大楼

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是国家专门审判机关,成立于1982年5月1日。分别为兰铁中院和兰州、武威、银川、西宁四个基层法院,原隶属于铁路企业。2012年4月,兰铁两级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其中,兰铁中院和兰州、武威两个基层法院移交甘肃省高院直属管理;银川、西宁两个基层法院分别移交宁夏高院和青海高院管理,但涉铁路案件二审和业务指导监督仍归兰铁中院管辖。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红山根西路149号,2011年搬迁至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49号(原省军区第二招待所),2020年9月新办公大楼落成,兰铁中院及兰铁法院搬迁至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6号。新审判办公综合楼地上建筑主楼9层裙楼3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75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15.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64.75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改制移交之前,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东至甘肃天水、西至柳沟、北至宁夏惠农、南至拉萨,跨越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四省区,主要审理涉及铁路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和部分指定管辖的民商事案件与执行案件。从2014年元月起,经省高院指定,开始受理省内部分行政区域内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件。2015年6月,经省委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成为首批在省、自治区层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九个试点法院之一。在原有管辖的基础上,自2015年12月1日起,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兰州、白银、定西三市21个县(区)的一审行政案件。2018年2月1日起,经省法院调整案件管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兰州、定西、白银三市县处级行政机关(不包括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中院管辖兰州市以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和二审案件,两级法院行政案件管辖范围内总人口880余万人,总面积5.5万平方公里,管辖最长半径280余公里。2020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兰铁中院和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兰州市地铁民商事案件,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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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警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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