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下午,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杨磊敲响法槌,在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件,甘肃省住建厅领导及工作人员等40多人参加了旁听。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是兰铁中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长带头办案、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是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举措。
杨磊院长主审的这起行政裁决案件,涉及新旧法律适用问题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政职能变化问题,是兰铁中院自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审理的第一件关于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件。该案涉及的房屋拆迁事宜,于2010年4月26日由该案上诉人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前身兰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当时适用的行政法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随着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施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废止。且由于行政法规的变化,上诉人的行政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属于疑难案件。
庭审前,杨磊院长认真阅读卷宗,详细了解掌握案情,并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重点,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过程中,他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有效驾驭庭审,当事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全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举证、质证、辩论环环相扣,层次分明,公开透明,并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及公开庭审直播。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经合议庭宣布休庭进行评议之后,该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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