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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 州 院] 创新调解工作培训形式 提高保险诉调机制效率

来源: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作者:李萍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21 13:04: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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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某人寿保险公司与某电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兰州市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办公室组织40余名调解员旁听了该案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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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梯公司为其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保险临近到期,遂要求某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因临近国庆,某人寿保险公司经办人表示节后予以办理。在此期间,某电梯公司一名员工意外身故,某人寿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承保条件,未签发保险单,并将某电梯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全额退还,双方就保险理赔问题发生争议,酿成纠纷。庭审中,法庭就本案中原告诉讼主体是否适格、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保险事故是否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原、被告双方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组织调解员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对调解员在今后保险纠纷调解工作中更好履行职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