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对两起行政案件通过远程视频跨域立案登记。这是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继8月31日首次远程视频跨域立案成功对接并立案登记后的再次实践。
当日上午,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在院办公室技术人员的支持和保障下,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准时开机,与陇西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精确对接连线,在主管立案庭工作的副院长焦巧英的主持和引导下,立案庭庭长崔振鑫及一名书记员首先就原告朱某诉被告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第三人陇西县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行政协议一案,通过视频面对面地听取了原告朱某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详细审查其他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立案登记条件,当即通知原告朱某预交案件受理费,告知其准备在陇西县人民法院收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邮寄的立案文书材料等注意事项。之后,又对原告李某某诉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陇西高速公路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进行审查并立案登记。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表示对法院便民措施的有效落实“点赞”。
二案的成功立案登记,是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为解决“立案难”,开展远程视频跨域立案工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为今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远程视频跨域立案工作实现“全面开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年以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一直在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措施,将具体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达到节约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的目的,体现司法 “温度”和便民利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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