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昌无处不飞花,阅尽春光无限。为及时有效地化解民间矛盾,高效司法,促进社会融合、稳定,增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2016年4月11日至13日在春意盎然的日子里,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在陇西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五起自然人诉公安机关、县政府及第三人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陇西县人民法院调整本院庭审计划,腾出数字化法庭,并指定专人提供后勤服务,为该院顺利审理案件提供了保障。院长李震亲自前往建立机制,参与庭审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法警、司机精诚团结,各司其职,克服晕车、记录、打印设备使用不便等困难,圆满完成了此次巡回审判任务。尤其是12日上午突遇停电,值庭法警迅速购置蜡烛,借着烛光进行庭审。
该院集中管辖异地行政案件后,老百姓来兰州市参与诉讼的成本明显增加,他们会不会望而却步呢?院领导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克服人手紧张、设备不足等困难,提出竭尽全力采用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宁愿法官苦一点、累一点,也要让百姓少花钱、少跑腿、少费时。此次庭审前,合议庭全面审查被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证据及查阅相关法律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当事人围绕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程序及法律依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其中的两起行政案件基于同一事实,具有关联性。原告、被告、第三人相同,仅诉讼请求不同。原告包某某与第三人安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均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行政处罚,之后公安机关撤销了对安某某的行政处罚,重新做出对安某某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包某某不服,分别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不予处罚决定。在提起行政诉讼前,两人在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的一审民事诉讼已宣判,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包某某需负担原告安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六千余元,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该院庭审合议后准备当庭宣判,但合议庭成员认为原告包某某与第三人安某某系邻里,近60岁的人了,原两家关系不错,子女们也能和睦相处,包某某提起行政诉讼的主要根源,基于前期民事诉讼的一审败诉,心有怨气。如果对行政诉讼简单处理,一判了之,只能加深当事人的恩怨,实质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既不利于民事诉讼二审的审理及执行,也不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且经庭审释法两名当事人亦有讲和迹象。于是决定暂缓宣判,请双方律师参与分头做工作,不仅释明法律,阐述行政法规,还讲春耕农忙季节时令的珍惜,包某某丈夫腿部的残疾,孩子们不在身旁,两家以往的互帮互助,讲人情账、算经济账、说效果账,以及村民的看法、评议、子女今后的交往等。通过情与法的交流,包某某激动地说“你们大老远跑来给我们判官司,没让我老头子这把老骨头跟着来回折腾,我也不是不讲情理的人,误会消除气顺了,今后我们还是好邻居”。安某某则说“今天我背来被打时的石块,准备好好理论一番,经你们的开导,也明白了事理,人生在世得饶人处且饶人,该让步就得让”。最后,包某某提请法院撤回行政起诉,安某某也放弃部分赔偿请求,与包某某签订了民事和解协议,俩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最是惬意恩怨消,花香且共情愈浓。经大家共同努力,行政、民事诉讼均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消除了当事人的对抗心里,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还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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