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原告杨某诉被告朱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杨某为交通事故中的伤者,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为此,其父杨某某作为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而被告朱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目前正在甘肃省武威监狱服刑。为使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同时也为了充分保障服刑人员朱某的诉讼权利,经与甘肃省武威监狱协商并取得对方同意后,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论证,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均得到了充分表达,使案情进一步清晰明了,整个庭审活动程序规范、严谨有序、效果良好。
此次监狱内开庭审案,是武威铁路运输法院遵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通过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尤其是服刑人员作为当事人同等参与诉讼的权利,让双方得到了同等的尊重,体现出该院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中,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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