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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携带美沙酮 触犯刑法追悔莫及

来源:兰州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4/18 15:15: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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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连元非法持有美沙酮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唐连元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1112110许,被告人唐连元持当日K120次兰州至西安硬座车票在兰州车站一楼候车室进站口检票进站时,执勤民警从其所背的黑色挎包内查获用“岛上草”牌格瓦斯饮料瓶盛装的橙色液态毒品可疑物1,另从其裤子左侧后兜内查获用纸包裹的白色粉末状毒品可疑物1小包。经鉴定,被告人唐连元携带的橙色液态毒品可疑物内含有美沙酮成分,净重356;白色粉末状毒品可疑物内含有海洛因成分,净重0.09

被告人唐连元是甘肃省景泰县电力提灌管理局的工人,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2014年初,为了戒除毒瘾,他联系到西安一家可以治疗毒瘾的医院后,准备从兰州车站乘车前往西安治疗。为了防止路上犯烟瘾,临行前他分别买了100块钱的海洛因和100块钱的美沙酮溶液,随身带着路上吸食服用,但没想到在兰州车站进站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法庭在查明涉案毒品种类、数量的事实基础上进行了定罪量刑,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唐连元是吸毒人员,携带少量毒品是供自己吸食服用,尚未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并且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法庭综合以上情节对被告人唐连元予以了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