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连元非法持有美沙酮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唐连元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唐连元是甘肃省景泰县电力提灌管理局的工人,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2014年初,为了戒除毒瘾,他联系到西安一家可以治疗毒瘾的医院后,准备从兰州车站乘车前往西安治疗。为了防止路上犯烟瘾,临行前他分别买了100块钱的海洛因和100块钱的美沙酮溶液,随身带着路上吸食服用,但没想到在兰州车站进站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法庭在查明涉案毒品种类、数量的事实基础上进行了定罪量刑,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唐连元是吸毒人员,携带少量毒品是供自己吸食服用,尚未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并且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法庭综合以上情节对被告人唐连元予以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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