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网站,今天是 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 关注:
案件关注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件关注

打工夫妻遇“丢钱”一时起贪心 两男两女“老骗术”得逞被判刑

来源:兰州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15 16:26:01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用“丢钱捡钱”行骗这种老戏法,很早以前就被报道揭露过,但仍有人上当受骗。2014114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罗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孙某某是甘肃省康县人,朱某某是四川省南江县人,罗某某、杨某某是陕西省佛坪县人,因为四人都喜欢打麻将,气味相投,自然而然走得比较近。20139月,四人相聚汉中,并商量去外地骗人钱财。四人从汉中出发,经西安、天水、兰州、酒泉到哈密,一路寻找作案机会,由于没有作案得手,四人又返回兰州。201392513时许,四人到达兰州车站广场,孙某某假装丢掉“钱包”、杨某某假装捡到“钱包”,罗某某和杨某某共同诱使被害人参与“分钱”,借机接近被害人秦某某夫妻并盗窃秦某某的邮政储蓄卡1张。之后,由朱某某持卡从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出现金20000元。孙某某、朱某某、罗某某三人又使用该卡从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购买金项链2条,消费31904元。作案后,四人将所得赃款、赃物协商一致后均分。破案后,追缴退赔款51904元,已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四被告人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且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故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