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发出《关于学习宣传韩育民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省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韩育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韩育民同志先进事迹热潮。
韩育民,男,甘肃酒泉人,1971年3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7年11月21日,韩育民同志因劳累过度诱发心源性猝死,在办公室不幸逝世,年仅46岁。
《通知》指出,韩育民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2年来,始终坚持党和国家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将对党和人民的一片深情融入到每一次司法办案中,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忠诚与信仰。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荣获“全省十佳检察官”“全省优秀青年”等称号。2018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追授韩育民同志“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韩育民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是全省政法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模范典型。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廉洁奉公的优秀品质,其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要求,全省政法干警要学习韩育民同志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胸怀崇高理想,坚定政治信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追求。时刻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以赴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学习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崇高品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外界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树立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学习他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始终恪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中装着群众,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
《通知》强调,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紧密结合即将开始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韩育民同志先进事迹热潮,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对标先进、见贤思齐,以身作则、争当表率,攻坚克难、担当有为,更好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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