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申请执行卓尼县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给付承揽加工费及押金55万元一案,于2018年1月恢复执行,由于涉案标的金额多,案件执行难度大,公司法人宁××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已被依法拘留,案件执行陷入僵持局面。6月26日,党组书记、院长周晓燕和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法官郭伟带领执行干警前往临潭县拘留所,对被执行人宁××作思想工作,敦促宁××制定了还款计划,书写了承诺书,并让宁××长子宁×作为担保对象,作他的父亲宁××的担保人,让宁 ××本人亲笔书写将自己砖厂的承包费由承包人李××缴给法院的承诺书,同时表示在拘留结束之后尽快想办法贷款,偿还马××的欠款。
当日下午3时许,执行干警前去宁××的砖厂寻寻找砖厂承包人李××,承包人李××有事外出不在砖厂。晚上21时,天下着蒙蒙小雨,周晓燕院长、郭委法官和执行干警在宁××的砖厂找到了承包人李××,给李××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李××对法院干警冒雨为维护人民权益深受感动,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答应将2018年的砖厂承包费27万元上缴给法院。
这起案件得到了卓尼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彪顺冒雨前来砖厂给李××谈话,要求承包人李××配合法院工作,要诚信做生意,不能拖欠农民工一分钱的工资,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晚上23时40分,顺利完成了承包人李××协助法院执行的一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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