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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会战专栏】秦安县法院:被执行人屡次失信 法院直接查封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5/18 9:29: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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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当人们正在悠闲地过周末时,在安伏镇工业园区的某处却出现了秦安法院执行法官忙碌的身影。当日下午传来喜讯,秦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借款合同引起纠纷。

邓某与杨某是朋友关系。杨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邓某借款五十万元。邓某多次向杨某索要无果,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于调解书生效后十五内一次性支付邓借款本金五十万元,逾期支付利息。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自己的义务。邓某无奈之余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杨某支付本金及利息。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杨某仍无动于衷。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执行措施,依法划拨杨某位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某支行存款二十万元。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杨某主动来到法院于邓某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由杨某在三日内一次性归还邓借款本金三十万元及利息一万余元。但杨某再次食言,法院执行法官根据邓某提供的杨某的财产线索,依法查封了杨某的冷库。查封冷库的当天下午,杨某再次来到法院,向邓某交付了借款本金三十万元、利息一万余元。

至此,一起朋友之间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