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影响力工作”全面提升是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研究型”办案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两级法院核心竞争力的现实要求。自王中明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探索设立‘影响力工作’指标”以来,兰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影响力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强力部署推进,并强调要以此为牵引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提升两级法院整体工作。近日,兰铁中院党组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影响力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两级法院全面提升“影响力工作”提供工作指引和制度保障。
《规定》涵盖了“影响力工作”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质量、组织保障、责任考核、队伍培养等多个方面。《规定》第一条说明了“影响力工作”主要涉及典型经验、案例编写、理论研究、“双百”评选、信息简报和新闻宣传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并要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成效转化为“影响力工作”成果。《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分别明确了两级法院为提升影响力工作要强化组织推动、压实工作责任的工作要求,其中第三条中明确“要把是否能够良好地完成“影响力工作”,作为考核单位、部门和个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作为评先选优、遴选入额、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规定》第四条至第八条进一步规定了典型经验、案例报送、理论研究、“双百评选”和“四评选”、简报信息和新闻作品等五个方面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了详细的工作指引。《规定》第九条则明确了要加强两级法院理论调研和信息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训和培养的工作要求。同时,新修订的人员考核办法将增加“影响力工作”指标的考核内容,在平时和年终考核时,对部门和干警的“影响力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下一步,兰铁中院将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典型经验、案例成果、理论调研成果和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新闻宣传作品,推动兰铁两级法院“影响力工作”全面提升,打造更多有特色、有权威、有核心竞争力的“兰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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