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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定分 双方互谅止争

——兰铁中院诉前化解一起涉高等院校行政争议

来源:兰铁中院立案庭 作者:王苑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5/4/3 23:03: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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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铁中院成功协调化解了一起某政府与某高校间行政协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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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某高校向兰铁中院起诉,要求某区政府履行双方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支付剩余费用及利息损失490余万元。收到该案的网上立案申请材料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阅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第一时间连线原告的代理律师进行首次沟通,详细询问争议的始末同时向某政府就案涉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合作办学工作的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得知政府有履行的意愿,但存在支付的实际困难。办案法官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后,一方面告知某政府工作人员尽快核对未履行部分金额,并将核对情况反馈法院;另一方面联系某高校代理律师对利息的支付问题进行了沟通。最终,通过法院主导下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就行政协议履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也依据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案涉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化解,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兰铁中院立足跨区划管辖行政纠纷的工作实际,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注重立审兼顾,主动多走一步,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诉中确认”办案模式,做实靠前协调、靠前调解,积极与审判部门互相配合,坚持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工作原则,加强行政纠纷诉前协调化解力度,做做细立案释明与风险告知,立案后移送案件的同时告知承办法官前期协调化解情况通过逐案引导、充分释明、分类施策、及时确认等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后续审判和协调化解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