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兰铁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习今年新修订施行的重点法律。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兰铁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
会议强调, 要强化宪法法律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毫不动摇坚持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地位,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常态化抓好法律知识学习,带头学好用好宪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忠诚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维护宪法确立的人民权益,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要持续深化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宪法精神,引导广大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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