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做调解工作,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这样调解处理,既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大大简化了我们处罚后的一些行政程序,确保执法决定落到实处”。近日,兰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行政案件,企业和行政机关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复议并经一审法院判决后,向兰铁中院提出上诉。案件二审审理中,为有效平息争议,主办法官通过类案向公司释法明理,公司最终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并陈述在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时就已停止了相关宣传行为。考虑到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的现实困境,经与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法院最终提出了双方均能接受的协调化解方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该企业与行政机关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并向各方送达了行政调解书,一起行政处罚上诉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兰铁两级法院将继续高度关注涉企行政案件的审理,始终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和“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化“调解是更高质量的审判”意识,通过不断协调化解涉企纠纷,倾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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