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及省法院“执行难题大攻坚”“陇原风暴”专项行动中,成功执结积压18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2023年7月31日,为表达感激之情,当事人专程将写有“怀爱民之心、解陈年积案、办利民之事、赞高效之风”的牌匾送到兰铁中院,感谢中院执行局的辛勤付出。这是对兰铁中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肯定。
2001年,2003年、2004年,中国银行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兰州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分别与甘肃某实业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800万元,约定以甘肃某实业集团名下酒店作为抵押物。甘肃某实业集团未按约还款,被三家银行分别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甘肃某实业集团在指定的期间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甘肃某实业集团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三家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三案分别指定兰铁中院执行,执行过程中三案债权多次转让又多次执行未果而一直未能执结。
2022年1月,三案申请人向兰铁中院申请恢复执行。自2006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18年以来,抵押债权多次转让,资产多次拍卖和变卖无人竞买,酒店部分房间被个人或公司占用,楼内设施年久失修严重老化。被执行人因诸多纠纷被全国多家法院执行,无法正常开展经营已关闭多年,案外人不断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给财产调查、控制、处置等工作造成诸多困难,无法提升处置财产效率。
面对矛盾尖锐的陈年旧案,为化解执行难题,尽可能保障各方权益,兰铁中院执行局局长傅泳同志带领执行人员不断查找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决方案,认真释法明理,坚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善意化解分歧,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矛盾。通过不懈的坚持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债权人胜诉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的酒店顺利移交各申请执行人,积压18年的执行案件最终圆满执结。
下一步,兰铁中院将不断通过能动执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甘肃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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