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借助“互联网+执行”司法处置模式,顺利执行完毕一起职务犯罪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50余万元。
2020年12月1日,兰铁中院刑事审判庭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随案移送的黄金40盎司、裸钻1粒、书画作品17幅以及人民币1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该案移送兰铁中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兰铁中院执行局运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和互联网平台分批次拍卖4次及变卖2次,成功拍卖黄金40盎司、裸钻1粒、书画作品17幅,资产变现金额达350余万元,该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顺利执行完毕。
由于种种原因,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执行到位率低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大部分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罪犯不主动缴纳,涉案的财物处置难、处置慢、变现率不高,致使执行财产刑判决力度大大折扣。近年来,兰铁中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不断转化工作思路,积极运用网络司法拍卖,采取规范财产处置程序,耐心宣传涉案赃物销售等有力措施推进案件进程,提高财产变现率,解决执行财产变现难问题,借助现代科技效能 推动“智慧执行”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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