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杨磊主持召开2021年审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王炜应邀列席会议。
本次审委会分别讨论了一起刑事受贿一审案件,一起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复议二审案件。会议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案件汇报以及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后,王炜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围绕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并形成了会议决定。
王炜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在兰铁中院的支持下,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落实,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交流配合,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共同价值追求,希望今后双方进一步强化交流配合,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总结司法经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杨磊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兰铁检、法两院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兰铁两级法院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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