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你们是人民群众的好法官,要不是你们一趟趟不辞辛劳的找寻,一次次循循善诱的劝导,孩子也不可能主动来找我们。我们已经几个月没她的音讯了,给你们添了这么多麻烦。”被执行人陈某的父母感动地向执行干警握手致谢。
近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19岁少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执行双方的一致点赞。
2020年5月,年仅18岁的被执行人陈某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与申请执行人秦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由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来双方因车辆维修及停用损失费赔偿事宜产生纠纷,秦某诉诸法院。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本着“简案快审、能调则调”的原则,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向秦某赔付17000元车辆维修及停用损失费,分两期付清。陈某在付清第一期赔偿费4000元后,并未按约履行第二期赔付义务,秦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之后,执行干警多次奔赴兰州、武威等地找寻失联被执行人陈某,鉴于陈某身在外地、年龄较小、无履行能力的现状,申请执行人秦某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和解协议,在陈某给付秦某1000元赔偿费用后,秦某同意再次对陈某支付赔偿费用的期限与批次予以延长、增加,计划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所有赔偿费用付清,秦某撤回执行申请后该案终结。
时至约定日期,陈某仍未向秦某履行赔偿义务,于是秦某再次至法院,对剩余赔偿费12000元申请继续执行。该案立案后,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高度重视,经执行干警多方、多次寻找,仍无陈某消息。正在执行干警一筹莫展之际,经知情人提供线索,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现已从兰州回至武威后在某小区居住的线索。执行庭干警全体出动,找到已离家数月的陈某后将其传唤至法院。经与陈某聊天得知,陈某年仅19岁,因自身顽劣,与父母隔阂较深,自小与爷爷奶奶生活在武威天祝县某山村,较早步入社会,身无分文,奶奶已离世,爷爷年事较高,无力负担陈某生活,更无替陈某支付赔偿费用的能力。在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陈某父亲联系后,陈某父亲表示自己对女儿的事无能为力也不想管后挂断电话,案件执行进入困境。在执行庭干警多方考量下,认为陈某年纪尚小,如对其采取强制法律措施不利于她日后的成长与未来的生活,应与陈某父母取得联系后尝试打开亲子间的心结,与其父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商。
执行干警遂带着陈某立即出发,在下午近六点时赶至其父母家,到达后在陈某姥姥处得知其父母正在山上放羊并不在家中。此时天色已晚,其父母何时回来还不能确定。为抓紧时间、把握时机,执行干警在陈某姥姥的指引下攀爬到半山腰的羊圈顺利找到了陈某父亲,后又与陈某父亲共同至山中找到陈某母亲。在执行干警帮助陈某父母共同将群羊赶至羊圈的路途中,陈某父母慢慢放下心防与戒备,对陈某不听话、逆反等情况向执行干警进行哭诉。执行干警本着孩子还小要进行合理指引的思路对陈某父母进行劝导,天黑后共同回至家中。看到数月未见的陈某后,陈某父母嘴里、眼里、心里的叱骂与责备、无奈与泪水、想念与自责顷刻间涌出。在执行干警们的耐心劝导下,陈某主动向父母鞠躬道歉,表示自己已认识到错误,从此以后听从父母的话,戒掉不良陋习,做一个勤勉向上、诚实守信的有用之人,好好孝敬、赡养父母。陈某最终留在了父母处居住生活,陈某父母也替陈某履行了剩余的所有赔偿费用。
“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执行干警返回至法院时虽已接近凌晨,但想到陈某与父母重归于好、喜悦团聚,他们感激地向执行干警握手致谢、挥手告别的画面,一阵阵暖流涌上干警心头。对执行干警来讲,这也许是一个普通案件,但却是一个19岁少女的一生、一个家庭的全部。本案的执结体现了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始终保持为民情怀、坚持人本理念和对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干警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将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革命先烈无私奉献、新中国建设者们不计个人得失的为民情怀传承赓续,将人民群众的感情、利益放在心上、担在肩头,以实际工作成效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执行干警们坚信,通过孜孜不倦的汗水浇灌、脚步丈量,司法公信力一定会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生根发芽进而成长为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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