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内容。
周强院长在报告中指出,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推进少年家事法庭建设,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同时,要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要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我国有超3亿多未成年人,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人民法院要加大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推进少年审判、家事审判改革,坚持司法办案与社会管理、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相融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要用真情呵护未来,用温暖感化心灵。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民法典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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