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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青年法官说第14期】假如我是当事人——但求法心如秤 公正无私

来源:兰铁中院立案庭 作者:成蕾 责任编辑:朱小雪 发布时间:2025/8/8 22:4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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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当事人

——但求法心如秤 公正无私

立案庭法官  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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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蕾
立案庭法官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假如我是当事人——但求法心如秤,公正无私》。

回望司法长河,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泥土气息,到“枫桥经验”的源头治理,其灵魂始终如一:司法权力源于人民,必须毫无保留服务人民。我到法院工作已22个年头,从民事审判到行政审判,再到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我接触了很多的当事人。我完全明白这次“如我在诉”换位思考演讲活动的重要意义,也深刻领悟了演讲题目设计者的良苦用心。

做了法官以后,面对面的接触当事人,使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洞察当事人的心理,体会当事人的无奈。

2013年,我承办过一起聋哑残疾人离婚案件。大体案情是这样的:男方系聋哑人,女方系正常人,2004年双方生育一个男孩。女方先后在孩子3岁、5岁时两次起诉离婚,男方均不同意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予离婚。这次是第三次起诉离婚,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将男孩的直接抚养权判归男方。男方不服,提出上诉。一是不同意离婚,二是男孩已经10岁,其自身系又聋又哑的残疾人,无收入来源,无力抚养孩子。而女方自称与孩子感情不深,也不要这个孩子。后二审经改判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由女方直接抚养。宣判后,女方未履行判决一走了之,男孩的爷爷奶奶将这个10岁的孩子带到法院,对我说:既然法官判决让儿媳离婚,就让法官自己来抚养这个孩子吧!

时至今日,当年的这个孩子已经22岁,12年时光流逝,我仍然清晰的记得他当时迷茫、躲闪、怯懦、低垂的眼神。我希望了解当年判决对他今后生活的影响,因我换了工作单位,回访一直未能成行。从这个案件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好的判决书落在纸页上,而真正的判词却写在了当事人往后的人生里。

“如我在诉”这四个字在我今后的职业生涯里 便有了千钧分量——它绝非温情口号,而是镌刻在人民司法血脉中的伦理要求。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真诚希望法官们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处理每一起案件总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从内心深处体察当事人的处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诚恳建议:法官一定要以友善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一定要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法官是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的,法官确实是服务者,法官与当事人在人格地位上是平等的!这样当事人就容易理解、配合法官的工作。

近年来,优秀的同行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人民法官队伍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我郑重提议:在茶余饭后,大家不妨读一读他们的先进事迹,看一看他们的司法人生,品一品他们的为民情怀。如此,我们的法治思想将得以升华,司法理念将得到更新,职业心灵将获得洗礼!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还希望法官们清醒地看到:作为人民法官,我们一定要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为共产党员,我们一定要从身边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永远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我深深地懂得“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的道理,同时我坚信“公生明,廉生威”确实是一条真理。法官一定要牢固树立当事人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办案的四条守则:谦恭地听取,机智地答复,冷静的思考,公正的判决。

我不想再假如,因为我已成为法官。我内心确信,今生只想做一名法官,一名受人尊重和令人信服的法官,一名可以坚持独立品格、内心阳光而淡定从容的法官,一名永远为人民服务的法官。

今年时值我们党104年华诞,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公正高效办案,廉洁文明司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献礼!

我有一副对联献给我们这次演讲比赛:百年兴盛依清正,千秋大业仗民心;横批——法心如秤。愿以此联与各位同仁共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