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民法典给公正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动全省学习宣传民法典,6月24日下午,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宾应邀参加甘肃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和甘肃省公正协会在兰州飞天公证处举办的民法典与公证业务发展研讨会。会议由甘肃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叶孔亮主持,甘肃省司法厅领导一级巡视员牛兴全参会并讲话。
来自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七里河区法院、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资深法官、律师和公证事务工作者3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讨,大家就民法典与公证发展有关的多个重大理论和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
谢宾副院长在研讨会中发言指出:一、积极学习贯彻民法典,充分发挥法院学习民法典的带头作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民法典职责使命,在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过程中应当走在前面,学好、学深、学透。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充分发挥民法典规范引领作用,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积极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二、准确理解、规范适用民法典,充分发挥法院适用民法典的引领示范作用。作为人民法院,要努力做好民法典实施前后的准备和衔接工作,准确理解民法典的条文含义、最新内容,为正确有效实施民法典奠定基础。强化对民法典的深入分析研究,促进民法典的适用,确保有序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三、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切实增强法院多元化解纠纷能力。要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的实施工作。创新开展“法律+公证”新型工作模式,努力推动公证处在民商事领域开展诉讼公证与调解服务,丰富多元解纷渠道。依法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不断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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