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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行政庭冯江一行到兰铁中院调研

来源:兰铁中院行政庭 作者:李德福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1/24 16:57: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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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冯江带领调研组一行到兰铁中院就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后,两级法院便民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兰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艳,兰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巧英,兰铁两级法院行政庭与立案庭部分法官和邀请的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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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铁两级法院与会法官首先向调研组汇报了开展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便民诉讼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采取的积极举措。与会的法官和律师代表就诉讼不便的表现、成因及如何化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调研组对兰铁两级法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冯江指出,开展便民诉讼应当深入思考“怎么看”和“怎么干”两个问题。“怎么看”要求我们准确把握便民诉讼的深刻含义,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方便群众诉讼与方便法院办案之间的关系。要寻找方便群众诉讼与方便法院办案之间的平衡点,做到二者兼顾、不可偏废。二是正确处理方便原告与方便被告的关系。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不能仅将方便诉讼聚焦在原告身上,要权衡各方因素,找好结合点,避免给所有诉讼参与人造成不便。三是正确处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在有限的条件下,要尽最大的努力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但也要量力而行不能超出法院的能力范围去一味追求便民。四是正确处理对谁方便和不对谁方便的关系。界定群众诉讼不便,不能只看诉讼成本的增加,还应考虑隐性成本。对确有困难的群众要提供一定诉讼便利,但也要规制滥诉行为,节约司法资源。“怎么干”是我们如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做到司法便民的问题。一要学会换位思考。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综合判断当事人的真实诉求。二要尽量提高诉讼效率。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开展协调工作,对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应通过裁判的方式发挥行政审判的指引作用。要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补正事项,尽量不让当事人多跑路。三要最大化运用科技手段。要加强与当地法院的协调沟通,打消当事人在当地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的顾虑,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和法官少跑腿”。四要严守各项纪律。要高度警惕,时刻紧绷廉政这根弦,严守廉洁底线,牢记党纪国法,维护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