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党建政绩观,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会上指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和周强院长对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下法院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工具,加强党的领导尤为重要。在此,笔者以司法改革后就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应对措施,谈一谈个人的浅显思考和认识。
一、党建工作现状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设有院党组,配置有党组成员4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内设机构11个;党组下设党总支部1个,党总支委员5名,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支委3名,下设10个党支部,每个支部均由职能相同或近似的部门党员组成。人员编制56人,现有人员46人,在职党员41人,占干警总数的89.13%,退休党员9人;男党员30人,占党员总数的73.17%,女党员11人,占党员总数的26.83%;41名在职党员中,党组成员4人,占党员总数9.76%,院领导1人,占党员总数2.44%,中层庭室干部11人,占26.83%,一般干警25人,占60.96%。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25人,占全院人数的54.35%,占党员人数的60.98%,其中入额法官20人,占全院人数的43.48%,占党员人数的48.78%。年龄构成为50岁以上11人,占党员总数的26.83%,40-49岁22人,53.66%,40岁以下8人19.51%。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看出,我院党员队伍逐步呈老龄化趋势。
近年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各个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推进法院的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狠抓党员教育工作。自觉将党员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审判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员教育时间、内容、效果到位。二是抓好与审判工作的结合。在面对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教育引导好干警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干警“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和看齐意识,通过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开展党建学习教育活动与促进审判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是落实好党建责任制。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党建工作要求,选举产生了院党总支,成立了9个党支部,进一步靠实了党建工作责任。院党总支根据每年各阶段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既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又活跃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审判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做好组织保障。
二、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困难
近年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虽然有了新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重审判、轻党建”的思想呈现“上紧下松”的局面。
总体上讲我院党组及领导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是比较高的,院党组书记能够定期亲自听取各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汇报,并给予党总支以指导性工作意见,鼓励支持党总支经常性地开展活动。但具体层层传导中出现弱化的情况,一些干警认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工作就是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各项考核的硬指标,案子办不好,质量出问题不仅影响单位工作成绩,也会影响到个人成长进步,必须干好,因此将大多数精力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对于党建这项软指标就放松了要求和标准。就我院而言,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2012年4月我院由原企业管理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2015年12月承担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法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自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院案件量从2015年的238件猛增到2016年的890件,案多人少、任务繁重、办案压力大等问题和矛盾十分突出。为了应对审判压力,完成审判任务,大部分法官干警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了执法办案上,很难把有限的资源腾出用于党建,对于党建工作只是满足于按期完成任务,停留在一般化的水平。
(二)“重形式、轻创新”的模式呈现“效果不佳”的格局。
作为一名在政工部门工作多年的干警,为什么教育活动年年搞,年年都是老样子的工作现状一直没有较大改观。在历年进行的各项教育活动中,院党组都能够认真研究部署,成立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工作方案及各阶段推进计划表,严格按照教育活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但总感到效果不明显,学习形式不是读报纸就是念文件、讲话,学习效果就体现在干警的心得体会或剖析材料等个人上交的材料上,按时上交就算完成任务。对于心得体会或剖析材料等此类的个人材料,多数干警都是从网上下载,有些干脆原文照搬,这种为学习而学习,为教育而教育的工作模式不仅起不到很好的教育效果,而且使有些干警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对此,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的程度,出现了问题,就事论事,往往方法简单,效果不佳。由于政工部门人手少,对于教育活动也只能做到按照上级和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出计划和安排,督促干警按时完成相关教育内容而已,完成好职责所在,至于教育学习的质量该由谁来把关的问题全凭干警的自觉,达不到预期的教育目的和效果。二是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我院是2015年才从原党支部的组织结构框架下成立的党总支,各支部书记也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庭室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大多数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的流程和基本工作方法还未达到熟练和运用自如的程度,对如何当好党支部书记、如何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如何进行“三会一课”、如何组织发挥党员等党内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的不够好,使党组织对一些党员失去了吸引力。三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有的党员干警没能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对当事人冷、横、硬、推,伤害了群众感情。去年,我院就有3名同志被当事人投诉,虽然经组织审查没有违反办案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形,但对于铁路法院的声誉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不注重个人修养,日常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淡漠贡献和奉献精神。四是党建工作缺泛创新原动力。主观方面存在干警年龄偏大的因素,客观方面则是存在对干警的所思所想掌握的不够全面,对干警思想上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需求,对什么感兴趣了解的不够深入。如今年年初我院举办的迎新春文艺演出,全院干警自编导自演的节目,凝聚了干警的辛勤努力,让干警久久难以忘怀,这样的活动和效果应该作为法院党建工作的常态化,从而活跃干警文化生活,发现干警中有一技之长优秀人员,让他们发挥好带动作用。
(三)“重责任、轻基础”的现状呈现“党建弱化”的趋势。
一是政工部门人员少,责任重,党建工作人才匮乏。目前,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主要在政工部门,而政工部门的人员配备上都比较少,承担了协助院党组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人事信息、人事档案管理,司改工作落实,干警工资的报批审核、临聘人员的招录管理、干警各项奖励报批等大量事务工作任务,工作繁杂且工作政策性、连续性强,标准高,而是每项工作都与全院工作的整体推进与干警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也是许多业务部门的人员不愿进入行政综合部门,尤其是政工部门的主要原因之一。面对诸多工作任务,政工干部对于从事党建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加以深入系统学习和研究,且基层法院也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人员,多年来对基层法院的党建人员也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使政工干部对党建工作从认识到实践都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二是基层党建基础建设薄弱。就我院而言,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还未形成,活动开展还不够经常,与办公用房紧张有些很大关系,没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必备设施,活动开展极为不便。三是与审判执行中心结合不够紧密。学习教育内容与干警思想需求脱节,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对审判执行岗位人员的针对性上,怎样增强铁路法院干警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好群众工作,树立铁路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打造铁路司法品牌等方面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上级要求什么做什么、安排什么完成什么的情况。四是工作制度还有待加强。对于党建工作还缺乏系统、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党内政治生活还没有达到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一方面是审判工作压力大,大多数党员干警对党的基础知识缺少必要的学习,另一方面在教育培训上也缺乏力度,对于开展党建工作尤如“老虎吃天无从下嘴”,不知道如何入手来开展的现象。
三、党建工作的应对措施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也是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客观需要。结合现阶段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得以改进和加强。
一是转变思想认识,落实党建责任。一是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带头重视和落实党建责任。要象同审判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一样,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公开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党员干警转变思想,克服重审判、轻党建的认识,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尽管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但是不能因为强调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而放松党建工作,不能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而是应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思想。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法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任务目标时,将党建工作融进去,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并确保每一名党员干警都纳入到党支部中受到教育和管理。二是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监督作用。院机关党总支不仅是全院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更应该履行对各党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力监督,要形成一套监督机制。比如开展党员讲评和干部讲评工作制度,对党员履行义务,干警完成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评价,与干警奖励、年终考核、评选推选等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增加广大党员、干警对党建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情权,而且也使少数干警能够看到和认识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从而增强干警的尊荣感。
二是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一是要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机制,在条件基本具备时争取成立专门的党建机构,配备专人抓党建,若条件不允许,可以考虑在党总支设立专职副书记来抓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带头效应、党总支的凝聚功能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思想、作风、管理、制度、教育等方面,通过健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落实好工作制度。法院党建工作作用独特,地位重要,要贯彻落实好党员“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配强各级干部队伍,重视对党务干部和政工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具有清正廉洁品格的干部选拔到党总支和党支部中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和创业环境,通过党建工作实现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强有力的领导。三是关心关爱干警。审判执行是法院的中心任务,队伍建设是工作重点,基层法院干警任务重、压力大、工作辛苦,这些特点决定了基层法院必须把党建工作落脚点放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把工作动力放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上,把进取方向放在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上;党组织要多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干警,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在坚持和运用过去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寻求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对策,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增强法院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工作活力,使机关党建工作成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动力和保障。一是创新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必须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党建工作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司法机关的特色,展现铁路法院的亮点,做到围绕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创新机制。按照党建工作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层面着力解决关系不畅、保障不到位、职责不落实的问题,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激励机制,细化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活党建工作。三是创新方法。运用各种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思想建设,搞好思想教育,保持党员干警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利用开办读书论坛,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组织文艺汇演、歌咏比赛、演讲大赛、道德讲堂、体育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党员干警的业余生活中;借助手机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党建工作方式,丰富党建内涵,不断增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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