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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规程”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兰铁讲堂”2018年度第六讲开讲

来源:兰铁中院刑事庭 作者:涂海峰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9/30 4:31: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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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29日下午,兰铁中院举办2018年度“兰铁讲堂”第六次讲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南永绪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三项规程”的理解与适用为内容进行了授课辅导。讲座由兰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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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永绪庭长结合自身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以鲜活的案例阐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落实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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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刑事审判制度,最高人民法制定的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三项规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试行。南永绪庭长详细讲解了人民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可以依法处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争议焦点,明确规范庭前会议与法庭审理的衔接机制。非法证据排除规程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存在的启动难、证明难、认定难、排除难等问题,明确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规则和程序。法庭调查规程将证据裁判、程序公正、集中审理和诉权保障确立为法庭调查的基本原则,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李旭艳副院长在总结时讲到,此次讲座通过案例剖析,紧贴刑事审判工作实际,详细阐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讲解了“三项规程”在审判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是一次高水平、高质量的审判业务辅导讲座。兰铁两级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应当高度重视,充分消化吸收讲座内容,确保每一位办案人员能够深刻领会“三项规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具体内容,以便在具体工作中准确、熟练地加以运用,使兰铁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兰铁两级法院院领导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共计120余人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