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下午,为深入贯彻中央“七五”普法规划,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集中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书民带领民庭全体干警,赴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了一次“送法进企业”法律宣传活动。该公司企管法律处处长丁朴、副处长李伟出席座谈会,企法处法律事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刚刚完成从兰州铁路局到集团有限公司的改制,从旧有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彻底变更为经营型企业,这对该公司贯彻依法治企方针,更好地处理涉诉案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推动法院与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加强与铁路局改制后的交流,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素质,特开展本次法律宣传活动。
首先,民庭负责人结合近年来路外伤亡案件数量、标的呈逐年上升趋势等主要特点,分析了铁路企业尤其是站段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法律角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风险防范的措施。此外,对铁路多经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梳理,为铁路多经企业今后签订合同,避免法律风险,良好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法律指引。
接下来,丁朴处长代表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了路局改制过程中,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发生的具体变化。双方结合已审结案件及审理当中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具体交流,并就今后进站段开展巡回审判、建立重大案件诉前沟通制度等工作达成初步意向。最后,宋院长强调,本次“送法进企业”法律宣传活动,加强了法院与铁路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为铁路企业实现依法治企、运用法律武器保障企业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应举办形式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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