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上午,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书民应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之邀,赴该集团公司为专兼职人员作了一期题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因及预防”的法律授课。主持集团公司经理层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彦旭,副总经理张天舒,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朱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金生等领导出席,二十一局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领导及法务部工作人员百余人参加了授课。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地处甘肃的特大型新型施工企业集团,主要承揽国家及铁路重点工程项目,在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涉及大量建设工程施工类纠纷及执行案件。为建立法院与企业之间常态服务机制,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更好维护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及企业利益,特举办本次法律讲堂。宋书民结合近年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分析了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法律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措施。
下午,宋书民带领相关部门法官又与集团公司法务人员就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管理进行了座谈。双方对诉讼案件中反映出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案件成因、应对措施以及管理等薄弱环节进行了研讨。座谈期间,各子公司的法务人员还对涉诉案件及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法官们根据民事、执行案件等具体问题分别进行耐心解答,提出了一些合理性建议。
本次“法律授课”座谈活动,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主题活动之一,加强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提高了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为企业实现依法治企、运用法律武器保障企业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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