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兰铁法院举办了“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兰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艳带队赴该院指导培训工作,兰铁中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马世元、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张永超、研究室审判员李德福三名法官登台主讲,兰州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巧英主持培训,兰铁两级法院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李德福法官首先主讲,他以“行政审判的原则和审判理念”为主旨,重点讲解了合法性审查原则,分别从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展开,并将两级法院典型案例贯穿整个授课内容,清晰明了,通俗易懂。他还讲解了行政诉讼中,作为中立方的法院如何做到正确对待原告、行政机关、行政争议乃至如何正确对待法院自身,指出要树立审判大格局的理念。张永超法官就行政案件从立案到审理阶段的一些重点、突出问题以列举的方式进行了讲解。如原告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他指出,首先应当明确行政机关有无履职的职责,然后再确定审理思路,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职的职责,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第3项原告起诉没有事实根据为由,从程序上驳回起诉,而不应当进入实体审理等,为该院正在审理的一些行政案件指明了裁判方向。马世元法官重点就该院自受理行政案件一年多以来,审结的案件发改率高,一、二审法官对案件审理思路不统一等问题作了剖析,提出今后一审主审人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向二审法院沟通、汇报案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尽可能完整的呈现案件事实、理由,这样才能更好的达到客观、全面的请示效果。培训过程中,三位法官同该院干警进行了互动,该院参与行政审判的法官将自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积极向三位法官请教、学习,互动在三位法官耐心倾听,细心解答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后,副院长焦巧英对此次培训进行了总结,她认为,三位法官授课内容丰富、具体、可操作性强,十分切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对该院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她要求该院法官在培训结束后,抽出时间对照笔记内容,将三位法官的授课内容反复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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