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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官会议 把脉疑难案件

来源: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5/3 9:16: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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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关于审委会改革的任务目标,在放权于合议庭的同时保证案件质效,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按照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解决审判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7年4月26日上午,兰铁法院召开了关于“西固区张某等人诉被告兰州市西固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与第三人核工业甘肃矿冶局房屋行政征收”25案的专业法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巧英主持,副处级审判员孙建国、行政庭法官张惠娇等5人参加。

上述案件兰铁法院受理后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兰铁法院按照兰铁中院指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后,鉴于该案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为了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合议庭经过多次探讨,决定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本次会议讨论焦点为原告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是否解除以及会议记要效力的认定。

会上,张惠娇法官汇报了案情以及一审裁定与二审裁定结果,焦巧英副院长提出本案症结,一是《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是否适用于本案;二是对会议纪要效力的认定;三是原告与第三人的《租赁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并就症结所在同与会法官进行讨论。

本次专业法官会议,参会法官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对本案的看法,扩宽了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思路,确保了案件质量,同时体现了“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办案理念。专业法官会议既能够达到审委会集思广益的作用又能够避免同类型案件适用法律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审判工作中,兰铁法院将加强探索、加大步伐,使专业法官会议解决审判疑难问题成为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