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通过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审查,以个案的裁判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最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何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机关涉诉率和败诉风险,一直也困扰着行政机关。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加大行政审判司法审查力度的同时,积极听取行政机关的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指导。
2017年1月6日,兰州市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局邀请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李青、强唐生两位法官参加了该局组织召开的“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办案能力”主题的座谈会。会上,兰州市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局沈局长详细介绍了该局的架构、人员、职责、执法办案情况,并就行政处罚过程中遇到难点和困惑等问题与两位法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李青法官全面介绍了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改革情况,并就2016年度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问题做了详细阐述,同时结合自己参与和承办的全省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原告兰州天方乳业公司诉被告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人兰州雪顿乳业公司工商行政处罚一案;以及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原告富民房地产公司诉被告七里河区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从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和不作为两个方面探讨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如何理解和把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司法审查要件和标准进行了讲解。强唐生法官就该局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权威以及案件材料分类、装订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指导。两位法官还现场解答了工作人员提出的有关如何调查取证、告知、送达法律文书、法律条款项的适用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如何把握等具体问题,收到了良好的互动效果。
参加座谈会,改变了法院以往的工作思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由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通过对行政机关如何规范行政行为进行指导,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行政争议的产生,有助于行政机关充分理解司法审查的目的,端正面对法律监督的态度,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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