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以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已归档刑事案件涉案证物依法依规集中进行了处理。在院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具体由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档案管理员及新招录的同志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经过四个多月的共同努力,现已圆满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鉴于刑事案件的作案工具、违禁品等证物归档后,十余年来一直没有处理,既占用了档案室的有效空间,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证物保管、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担任组员,负责涉案证物的保管、处理。本着依法、合规、有序、高效的原则,领导小组重点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档案室保管的作案工具、违禁品等实物进行清点,逐一拍照、登记,制作了详细清单,便于日后查询,二是为了准确定价,充分发挥财产效益,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清理出的260余件物品进行价值评估。
做好以上基础工作后,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对前述物品区别四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需要保管的物品,如故意伤害案件的作案工具等继续封存保管;二是对具有使用价值,可以折价变卖的物品,如手机等进行变卖,变卖所得上缴国库;三是对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委托兰州铁路公安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归档备查;四是对假发票、冥币、银行卡、衣裤等物品进行销毁处理。
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有效解决了刑事案件赃、证物的归属和保管问题,清理了库存,节省了空间,也为今后处理类似问题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涉案证物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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