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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 州 院] 以史为鉴话说“民告官” 以案说法解读行政诉讼

来源: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作者:李青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12/5 3:13: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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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应甘肃省图书馆会展中心“周末名家讲坛”栏目邀请,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面向广大读者听众做了一次题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实务应用》的现场讲座,讲座围绕什么是“民告官”,“民告官”历史传统,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发展实践等方面,以思想启迪、普法宣传相结合方式激发广大听众学法、知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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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史为鉴,演绎“民告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讲座分为古代“民告官”制度解读、清末民初行政诉讼制度初建、现代行政诉讼法实践发展以及公民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四个部分,从西汉居延汉简”记载的民告官案例,古代“采风”、“直诉”、“越诉”、“监察”的“民告官”控告途径,清末借鉴德国制定的《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北洋政府建立平政院并颁布《行政诉讼法》将“民告官”纳入诉讼渠道,直至改革开放后行政审判三十年的司法实践,用“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视角讲述了“民告官”制度由监察、司法混合状态,发展为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控权职能,突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

二、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唤醒沉睡的权利。

讲座以案说法的方式,用案例讲述公民如何运用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民国鲁迅诉教育部行政处理案、改革开放初期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包郑照诉苍南县政府强制拆除案)、涟水县第一起撤销治安行政处罚案、秋菊打官司以及我院审理的天方公司诉七里河工商局行政处罚案等具有典型意义的“民告官”案例,解读了公民如何运用行政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以及行政诉讼制度发展与社会经济物质水平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密不可分。

三、破解“三难”问题,凸显跨区化改革成果。

讲座对行政诉讼制度实践中遇到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以及诉讼主客场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为实践样本,践行立案登记,畅通救济渠道;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突出跨区划管辖优势,破解“三难”问题,印证了设立跨区划改革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形成了老百姓敢告、法官敢审的新局面,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通过讲座,让广大听众了解到法治文明道路从来都不平坦,只有通过个案的公正裁判才能推动法治的进步,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诚履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公正裁判、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