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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行政庭]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兰铁中院行政庭 作者:王丽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4/19 4:44: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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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8年4月19日上午,兰铁中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德福应邀前往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树立四个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为题,以案说法,为兰州市交警做了一次规范执法行为的法治讲座,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联通全市各交警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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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福梳理了兰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近两年来作为被告的案件基本情况,以具体案例为基础,结合法律法规,指出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就如何规范执法行为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程序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和保证,依法行政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杜绝遗漏程序、合并程序、颠倒程序等情况的发生;严格遵守有关办案期限的法律规定,高度关注程序合法与执法效率相统一,避免因无故拖延办案、怠于执法,造成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质疑;二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根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怠于举证将会面临败诉的后果。因此,交警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对于违法事实的证明,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均要有相关证据予以支持,要做到及时取证、执法留证、全面举证。三是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不惧怕、不逃避,要主动纠错,树立行政机关良好形象。要坚持内部纠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把好行政案件出口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规范行使执法权。四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法治思维,遵照法律规定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重视和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正确认识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合理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

讲座结束后,全场报以热烈掌声,大家纷纷表示,李德福法官的讲座精彩生动,很接地气,以案说法,对今后的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他们将正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