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官,我常常想我是否只在意案件本身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问题,而在对待当事人的一些细节问题上往往关注不够?而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我所希望的法院、法官会是什么样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作了以下思考。
假如有一天,我成为当事人,在我通过法律武器维护权利的时候,我希望看到的不是法院接待人员冷漠的面孔,而是亲切的笑脸;听到的不是生冷而简短的问话,而是耐心而专注的话语;更希望法官们能够用更多的时间倾听我的心声、体谅我的遭遇,给我信心和希望,教给我诉讼的常识;我更希望在我走进任何一个法院时,我不会因为不熟悉法官而担心,不会因为没有宴请法官而害怕,不会因为没有送礼给法官而心虚。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在我立案的时候,能够有负责立案的法官用朴素直白的语言给我作讲解,而不是说我听不懂的法律术语。我希望法官对我多一点耐心,因为处理诉讼事宜是他们的工作,但我一辈子可能就进法院一次。如果我的材料真的有所欠缺不符合立案标准,我希望法官能够给予我充分提示,而不是置之不理,一次就告知我要补充哪些材料,以便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立案事宜,而不是把时间和精力都消耗在往返法院的路上。假如我是生活非常困难的民事诉讼原告方,我希望法院能够充分考虑我的处境,主动让我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因为作为普通老百姓打官司很难,尤其是生活困难的老百姓打官司更加难上加难,希望立案的法官可以理解,真正的穷人有时候即便有难处也大多不敢打官司,即使打起官司也不敢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要求。如果我是需要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我希望法院可以及时为我指定辩护人,以便我充分行使辩护权。总之,我希望立案的法官可以对我多一点宽容,多一点交流,为我多考虑一点,保证案件及时、顺利进入审理阶段。
假如我是当事人,如果我的案子到了审理阶段,我希望办案法官能够及时通知我案件的相关事宜。如果我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我希望法官能够在庭审之前拿出兼顾双方的利益,对双方都最有利的调解方案,积极对案件进行调解。我虽然希望法官能进行调解,但绝不愿因为法官要完成“调撤率”的任务而强迫我进行调解;如果我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我希望在附带民事诉讼方面,给我和我的辩护人充分机会与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其亲属进行协商,让我充分表达我的悔意,给我一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机会。
如果我的案子到了庭审阶段,开庭时我希望法官身着法袍,庄严肃穆地坐在审判席上,言行举止透着正气与睿智,使我感觉到正义和力量的存在;庭审过程中,能够尊重我的人格尊严和程序权利,让包括我在内的诉讼参与人都能平等的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希望法官也要主持正义,秉公合议,通过自己的内心确信作出公正的判决,不论面对来自哪个方面的压力,都能泰然处之,忠于法律,忠于良知。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我的案件无论到哪个法院都能够速战速决,而不是一拖再拖。如果我是被羁押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我希望我不要被超期羁押,因为在看守所里等待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难熬;如果我是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我希望案件可以尽快顺利解决,让我回复正常的生活,不要让我被一个官司拖垮。如果我输了官司或被判处刑罚,我希望拿到一份充分阐明理由,可以让我知道为什么输了官司或被判处刑罚的裁判文书,让我输得心服口服。我希望不管哪个法院所出的判决书、调解书都不是空调白判,空头支票。而能够做到真正地公正公平、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我希望如果我赢了官司,我就可以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法院的执行机构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力,让对抗法院执行的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精神上受到打击,使被执行人不敢也不愿对抗法院的执行工作。
这就是我通过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当事人”,能想到的一些希望。其实我心目中合格的法官,就是能做到以上当事人所有希望和要求的法官。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具备的职业素养,只要我们平时稍加注意,就完全能做得更好。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无公信力,则社会几无公正希望可言。所以,作为一名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我一定要在工作中坚持推进落实“公正、廉洁、为民”三项重点工作,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自身作风习惯做起,从每一件案件的细节着手,时时刻刻注意做到公平、公正、高效、廉洁,才能真正擦亮正义的天平,才能真正树立高大的形象,才能真正重塑尊荣的权威,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6号 邮编:730000 E-mail:ltzytxbd@163.com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