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院<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后,兰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院政治部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政治部根据本院干警年龄特点等情况,要求刑事审判庭组织认真学习和讨论,并拟出具体实施方案;经过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认真讨论、汇总,形成以下活动开展方案:
1、设立“学习园地”,将青年干警的学习心得进行展示交流。
活动目的:通过展示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心得,积极促进广大青年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广大青年干警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心得的平台。
组织安排:本活动由刑事审判庭负责在本院一楼大厅开辟“学习园地“专栏,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内容,接受青年干警提交的书面学习心得,并将其展示在“学习园地”中以便互相交流学习。
时间:6月-10月。
地点:本院。
参加人:本院全体青年干警和刑庭全体人员;负责人:郝磊、傅泳、史亚非。
活动所需物品:“学习园地”所需板报、纸张等。
2、“6.26国际禁毒日”禁毒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进行禁毒法制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一步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营造“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同时进行普法知识的宣传和咨询。
组织安排:本活动由刑事审判庭负责制作有关宣传材料、条幅,并组织青年干警前往宣传地点开展禁毒法制宣传。
时间:6月26日。
地点:兰州火车站或金轮广场。
参加人:本院全体青年干警和刑庭全体人员;负责人:敬阳、范赣鑫、潘海义。
活动所需物品:印制宣传材料、制作条幅、准备桌椅等相关物品。
3、裁判文书和卷宗评查、优秀裁判文书和卷宗评选活动。
活动目的:结合案件评查,通过对裁判文书、卷宗评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和卷宗,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组织安排:对2012年至今的刑事裁判文书、卷宗进行评查和打分。
时间:7月。
地点:本院。
参加人:本院全体青年干警和刑庭全体人员;负责人:赵小明、乔雅晴、李德福。
活动所需物品:对优秀裁判文书和卷宗进行表彰和奖励。
4、庭审观摩活动。
活动目的:一方面,通过参与观摩庭,使青年法官、书记员锻炼庭审能力,并从观摩庭中学习庭审要领,为以后的审判工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通过邀请媒体、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进一步使案件审理公开化、透明化,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同感。
组织安排:由刑庭在审理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时,向院领导汇报,经批准后,邀请媒体、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
时间:8-10月。
地点:本院。
参加人:本院全体青年干警和刑庭全体人员;负责人:马登柱、涂海峰、敬阳。
活动所需物品:待定。
5、“我的中国梦 青春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
活动目的:通过演讲比赛,提升广大青年干警对“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4日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讲话的深刻内涵,促进青年干警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组织安排:由刑庭拟好活动计划报政治部,由政治部通知青年干警参加活动。
时间:10月。
地点:本院。
参加人:本院全体青年干警和刑庭全体人员;负责人:苏静、张韬、陶皓。
活动所需物品:对优秀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上述活动除负责人主持活动外,其他青年干警均参加。其中胡磊负责上述活动拍照、录像;涂海峰负责文字材料;敬阳负责资料整理。各组负责人需撰写活动简报。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永平
副组长:郝军、李旭艳
组员:马登柱、赵小明、傅泳、张韬
参加人:刑庭全体成员(马登柱、赵小明、乔雅晴、苏静、敬阳、郝磊)及本院其他青年干警(傅泳、李德福、潘海义、范赣鑫、张韬、陶皓、涂海峰、胡磊、来茜霖、史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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