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日,兰铁中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10万元。在法官释法明理、善意文明执行的推动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魏某某专程送来锦旗致谢。
案情回顾:转让纠纷引发执行
本案申请执行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因店铺转让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安宁区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执行人魏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兰铁中院执行。
和解未果,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胡某某每月还款3万元,三个月内还清。然而,胡某某在仅剩1.6万元未还时突然“断供”,不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魏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法院执行系统,对胡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封。然而,被执行人胡某某始终未按要求申报财产,电话拒接、传票拒收,企图“失联”逃避执行。
法官雷霆出击,现场控制被执行人
2026年5月15日晚7时许,申请执行人律师突然来电,称在某乒乓球馆内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行踪。执行法官与值班法警迅速赶赴现场,果然看到胡某某正在球馆内授课。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人员,胡某某仍以“没钱”为由推脱。执行法官当即向其说明:未能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不如实申报财产、不配合法院执行,已构成妨碍执行行为,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多角度释法,善意执行促成履行
在控制现场的同时,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耐心从法律、情理、诚信等多角度对胡某某进行释法说理。经过反复沟通,被执行人胡某某终于意识到逃避不是出路,表示愿意积极筹款解决债务。最终,被执行人胡某某通过多方筹措,将剩余欠款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法院随即依法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魏某某。案件至此圆满执行完毕。
锦旗致谢:“司法为民暖人心”

案件结束后,魏某某专程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与司法警察支队赠送内容为“司法为民暖人心,强制执行扬正气。”的锦旗,短短十四个字,既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执行法官为民请命、担当作为的真实写照。
结语: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最后一环”,也是最见功力、最显担当的一环。兰铁中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高效、文明开展执行工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6号 邮编:730000 E-mail:ltzytxbd@163.com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