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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铁中院“四维解法”巧解行政争议 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来源:行政庭 作者:闫子成 责任编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6/3/13 16:47: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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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铁中院围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主线任务,创新运用“四维解法”开展行政案件调处工作,仅3月上旬便成功协调化解6起行政案件以精准的司法判断、高效的解纷举措、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政通人和的司法答卷。

靶向制发建议函  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与程序漏洞,兰铁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向相关行政机关精准制发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建议函,附带典型参考案例与明确法律依据,为行政机关整改纠错提供清晰指引。在张某诉某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中,兰铁中院向该市政府制发建议函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复议程序,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当事人遂主动撤回起诉,该起行政争议在庭前便得到妥善化解。

推行梯次调解法  分层施策凝聚解纷合力

立足行政案件特点,兰铁中院活用梯次调解法,充分落实“简单纠纷法官调、复杂纠纷庭长调、重大纠纷院长调”的分层调解机制。针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生重点领域案件,院庭长全程参与调解,逐案分析矛盾症结,为当事人量身定制协调化解方案。通过梯次调解,精准厘清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有效弥合官民分歧,让司法调解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在李某等诉某市政府、房屋征收中心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赔偿的3起案件中,院长亲自参与协调工作,为当事人疏通合法权利救济途径,切实解决了5位当事人的揪心事、烦心事,让群众吃下司法“定心丸”。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激活关键主体协调效能

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深度参与案件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从“走程序”向“解难题”转变。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一把手”高效决策优势,搭建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的平台,让负责人直面当事人的疑问与诉求,现场回应、现场协商,有效增进官民互信,实现“官民对话”到“问题共解”的实质性转变。在某公司诉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委会行政处罚一案中,兰铁中院积极协调管委会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参与案件调解,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借力综治中心平台  依托属地优势就地化解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跨区划入驻综治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属地综治中心的基层治理优势,选派调解能力突出、业务素养过硬的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入驻法官立足岗位职责,开展指导调解、法律释明、诉调对接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在群众“家门口”得到化解,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实现“当地受理、当地协调、当地息诉”的基层解纷目标,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在李某等多人诉某区政府补偿争议一案中,兰铁中院将该起诉中案件导入综治中心平台进行调解,通过多方联动、就地调处,最终实现争议平稳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兰铁中院创新打造的“建议函+梯次调+府院联+综治平台”四维调解法,直击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痛点难点问题,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供了高效司法路径。下一步,兰铁中院将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以更实的司法举措、更优的司法服务、更精的司法匠心,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更强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