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审判解民忧 案结事了获锦旗
12月11日下午,寒风凌冽……“法官,我们已经收到单位的全部赔偿款,特此向您表达感谢!”成某甲将一面饱含真情的“履职尽责勇担当 笃行务实为民生”锦旗送到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庭法官的手上。对于工亡家属而言,这个冬天因法官有温情的裁判而变得不再清冷。
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夺走了成某乙的生命,这不仅给亲人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创伤,也中断了原本不富裕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
2020年10月30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家属提出的成某乙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家属不服,于2021年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的争议焦点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回家休息后病情加重,48小时之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法官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及普通大众的基本认知出发,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就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是否充分进行了详细阐述,认定成某乙死亡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兰州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处理。该局不服提起上诉,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兰州市人社局再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后经过一审、二审程序,判决撤销了兰州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该局作出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历经三年,成某乙的家属最终拿到了这份沉甸甸地死亡赔偿金。
工伤认定关乎劳动者生存权的保障和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蕴含复杂的事实判断和法律评价,此类案件审理重点是如何破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案的“案结事了”,是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以行政审判助力行政机关准确适用法律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也是在具体案件中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的一次深刻司法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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