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三抓三促”行动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能力为先、执行为要、效能为王”的行动导向,确保“三抓三促”行动取得实效。近日,兰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涉铁、涉跨省企业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省内外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4月、2018年5月原告重庆某商贸公司与被告北京中铁某局六公司分别签订了《碎石采购合同》、《水泥采购合同》及《补充合同》等多份合同。因该案涉及多份合同,诉讼标的800余万元,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付款时间、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的约定均有歧义,双方争议较大,也加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
法院立案后,经承办法官阅卷及听取双方意见,确定该案具有调解基础,遂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因双方都在外地往来不便,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为各地的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对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就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不断缩小双方分歧,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反复的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法官能够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让他们暖心。
兰铁中院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继续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妥善化解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涉铁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充分审判职能,推动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铁路大动脉畅通,切实为“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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