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兰铁中院制定出台了《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共21条,主要包括应当提交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范围及法律适用问题、专业法官会议的发起准备程序、专业法官会议的案件讨论程序和意见发表规则、参加专业法官会议的正面激励与负面影响等内容。
《工作规则》明确,属于“四类案件”范围的;省高院发回重审、指令继续审理的;本院拟改判、发回重审或者指令继续审理的;系列案件有必要在审判团队或者辖区法院内统一法律适用的等八类案件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成员讨论案件,应当事先阅读审理报告,了解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根据案情需要也可以调阅案卷材料、庭审视频,针对提交讨论的问题做好发言准备。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进行分析论证。专业法官会议就具体案件办理形成的意见,供合议庭参考。是否采纳,由合议庭决定。
本规则将切实解决兰铁中院在行政审判司法实践中类案不同判、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并推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与审判组织审判职能、专业法官会议咨询职能和审判委员会决策职能有机衔接、有效运行。既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的积极举措,也是落实 “三抓三促”行动的具体实践,兰铁中院必将全力突出能力为先、执行为要、效能为王的导向,吹响实干争先“冲锋号”,打响提质增效“攻坚战”,推动行政审判在提升上显实招,在质效上见真章,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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