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于2012年按照中央对铁路改革整体安排,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近年来,先后承担起宁夏法院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两项重大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法官应邀对永宁县执法机关授课
诉前协调化解案件
在行政审判中,探索出以行政纠纷解决更快、诉讼成本更低、成诉案件更少、矛盾化解更彻底、官民管辖更和谐的“银铁法院样本”。通过强化府院高质量互动,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注重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先后有宁夏司法厅厅长等20位自治区厅(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和63位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率达到的90.35%,“民告官能见官”已成常态;银川各区(市、县)均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形成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府院“合力”;在全国率先建立基层铁路法院向属地人大通报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机制,破解跨区划集中管辖后铁路法院职能延伸不畅问题;设立行业诉源治理工作室,以行政机关开展“自我纠正”推动行政纠纷解决关口前移,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行政争议成诉率;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将司法裁判理念、裁判标准向行政管理领域有效传导,为促进银川地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库
在环境资源审判中,通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管理,并延伸至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审判+修复”模式,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秉承“谁破坏、谁修复”审判思路,构建“原地修复+异地修复+替代修复”多种修复模式,筹建贺兰山大蹬沟等4个环境资源修复基地,实现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有机结合。在已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对21人1单位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共计52.9万余元,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实行环境禁业限制令,对破坏环境人员宣告禁止令,发挥司法裁判矫正作用和预防性保护功能。制定专家参与机制,建立由21名专家组成的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库,推进专家“智库”建设。联合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在建立宁夏首个院校协作的“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和实习实践基地”,推动司法审判实务与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学科的长效互动,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南路586号 邮编:730000 E-mail:ltzytxbd@163.com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